为了支持RGF环境集团有限公司(RGF)关于冲突矿物的政策,供应商被要求向RGF提供“刚果民主共和国无冲突”的材料和部件。刚果民主共和国包括刚果民主共和国、刚果共和国、中非共和国、南苏丹、赞比亚、安哥拉、坦桑尼亚、布隆迪、卢旺达和乌干达。
预期供应商将对冲突矿物采取政策和管理制度,并要求其供应商采取类似的政策和制度。RGF希望供应商建立自己的尽职调查计划,以确保没有冲突的供应链。
如果政府采购部队确定供应商在遵守这一政策方面的努力有缺陷,并且供应商未能合作制定和实施合理的补救措施,政府采购部队保留采取适当行动直至停止向供应商采购的权利。
根据“刚果民主共和国无冲突”的定义,供应给卢旺达政府部队的材料和部件:
要求:我们要求你们在供应给RGF的材料和部件中使用来自经过验证的无冲突冶炼厂和精炼厂的矿物。在无冲突采购倡议(CFSI)的网站上,可以公开现有或已验证的无冲突冶炼厂和炼厂的信息:
http://www.conflictfreesourcing.org/conflict-free-smelter-refiner-lists/
注:多德-弗兰克法案第1502条,修订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条,于2010年7月签署成为法律,2012年8月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通过,并于2013年1月1日生效。《多德-弗兰克法案》冲突矿物披露和报告要求在公司层面上并不直接(法律上)适用于RGF,但它们是间接适用的,因为它们从我们的客户流向RGF,并通过RGF流向基本材料和部件的供应商。